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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06    作者:纪检室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纪委委员与二级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纪委委员根据本规定和具体分工安排,对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学校纪委委员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第四条 学校纪委委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学校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规范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二)列席所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等会议,及时掌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

(三)督促联系单位党组织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

(四)密切联系群众,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配合纪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主动、自觉接受学校纪委委员的监督。

(二)积极支持纪委委员开展工作,主动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一些重要工作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与纪委委员沟通联系。

(三)对本规定要求纪委委员参加的会议,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联系和通知。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党组织任务分工表

 

委员姓名

联系单位

吴方晖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

徐少琼

纪委副书记

人文学院党总支、管理学院党总支、财务处党支部

罗修扬

纪委委员保卫处处长

经贸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

李泽华

纪委委员审计处处长

教务处党支部、科研处党支部

赵龙海

纪委委员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海洋学院党总支、工程学院党总支

余长乐

纪委委员审计处副处长

艺术学院党总支、后勤管理处党支部、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周智勇

纪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公共教学学院党支部、成人教育处党支部、组织人事处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