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纪委〔2024〕4号
关于在“清风护校园”专项行动中开展
擅自出国(境)问题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2024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清风护校园”专项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在学校开展擅自出国(境)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二、检查内容
(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
(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
(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
(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
(八)出国(境)后滞留不归、短期内频繁出入境、入境后证件不上交组织统一保管的;
(九)其他违规违纪出国(境)等情形的。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开展自查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签订承诺书和个人自查问题表(附件1、2),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切实做好登记、收集、汇总等工作,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工作。
(二)狠抓问题整改
要列出自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措施,逐一销号解决,大力推进出国(境)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走深走细,取得实在效果。对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送学校纪检部门处置。
(三)强化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出国(境)证件管理、登记备案和审批流程,建立出国(境)审批工作和证件登记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重点加强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预警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四)做好资料报送
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材料,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汇总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学校纪检室。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填报情况全面准确,及时上报,推动落实落细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主动上报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和证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个人承诺书
2.出国(境)有关情况自查自纠表
3.出国(境)情况登记汇总表
中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