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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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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9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责任、精心安排,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帮助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扎实做好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去产能困难职工等帮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进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加大对空巢老人和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底数、抓紧清欠,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部分北方“禁煤”地区取暖困难,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发挥市场机制调节和行政监管手段作用,保证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加强对医疗、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等的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走访慰问、开展扶贫、探亲访友等时机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集中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优秀文艺作品,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主题文化惠民活动,组织文化文艺小分队赴贫困县、乡开展文化活动,举办非遗、民俗等传统文化节目展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丰富旅游产品,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倡导文明旅游,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

四、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发挥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增加运力供给,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衔接配合,确保群众走得了、走得好。切实提高春运服务质量,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优化售票组织、拓展互联网售票渠道,改进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购票、乘车服务。针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强化春运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车船港站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流感、H7N9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讨薪讨债、医疗纠纷、投资融资、转业安置、校园管理等引发的矛盾,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严密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集中开展治安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加大黑恶势力打击力度,整治农村治安混乱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涉恐安全隐患,严防暴恐案事件。

七、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切实安排保障好他们的生活。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医院、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