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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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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力度

发布日期:2017-12-29    作者:     来源:     点击:

12月28日,广东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力度。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切实把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从严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新部署后,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专门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元旦春节有关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抓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近期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纠正“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擦得更亮。

二、聚焦“四风”新表现,着力解决“节日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的问题。要围绕中办、国办通知中所列的“节日腐败”问题和中央纪委通知中所列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瞄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进一步强化“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落实快查严处机制,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主动作为,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推动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风清气正,传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不敢”氛围和“不能”态势,强化“不想”自觉。具体采取以下九条措施:一是要加大节前宣传力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多种方式,迅速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和省委通知要求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二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鼓励干部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三是要开展三级联动暗访,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深入机关、基层,开展“四风”问题暗访活动。四是要发挥专项巡视作用,省委巡视组和市县巡察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全省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延伸监督触角。五是要开展抽查督导,省纪委将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和省委通知要求情况开展抽查,坚决纠正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六是要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公布结果,必要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查处下一级的重要“四风”问题线索。七是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及时通报曝光。八是要加强统一指挥协调,实行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和舆情及重要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九是要严肃问责纪律,对落实工作要求不重视,履行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